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的一名援疆医生,在飞机上救治癫痫发作的男乘客,收获不少点赞。但同时,也引来许多非议,批评者认为他施救的方法不对,对于患者的病情并无帮助,反而有害,因此,施救是否有意义值得商榷。
从施救方法,到施救后果,更进一步的争论,聚焦在医生救路人,是否要承担责任的问题上。医生路遇急病,援之以手原本是高尚的品德,但一旦施救不当,造成不测后果,又该如何?担责还是不担责,或许将会是一个长期困扰人们的难题。
对救人来说,路上和医院一样
王晨光(北京协和医学院教授)
癫痫、心梗等都是公共场所中常见的突发疾病,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说,面对这种特殊的紧急状态,每个人都应上前帮上一把,尽可能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医生也是如此,不论是社会责任,还是职业道德,都应该伸出援助之手。
那么,医生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呢?作为医生,他有专业知识,也有自身的职业道德,还有普遍的社会责任,如果恰好是专业对口的,那么施以医疗救助,自然没问题,事实上,专业的医生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太容易会犯技术性的错误——如果他连简单的救助都做不好,那还算什么专业医生呢?
问题在于,医生是一个很大的领域,一个医生不可能懂得所有疾病的紧急救助方法。当专业不对口的时候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医生就不能把自己当作医生,而是应该当作一个普通人,尽到一个普通人的救助义务。不懂可以不去救,也可以等待有经验的人去救,但绝不能乱救,尤其是处在紧急状态下的人身上,这可能造成更坏的后果。
假如造成坏的后果之后怎么办呢?医生该不该负责,我想是应该的。
首先,假如施救的医生并非本专业的,心脏科的医生去救助癫痫病人,他也未必懂,乱救是很麻烦的。因为这种施救不是打急救电话、帮助疏散人群这种辅助性的帮助,而是主动施加于患者身上的行为,必然会造成相应的后果,当然有责任。
其次,某些极端的情况,比如说患者死亡了,其中原因很复杂,可能不救治也会死亡,救错了也会死亡,救对了也可能没救过来,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产生法律纠纷,救人的医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义务救助、见义勇为,我认为可以作为衡量责任轻重的考量因素。
在欧美,如果有人倒地,旁边的人都会帮助他,但假如倒地之后有口吐白沫、昏迷、抽搐等现象,那旁人只会打急救电话,绝不会去动他。
有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佛罗里达曾经发生过一件很有名的事件,一位海滨浴场的救生员看到远处有人溺水,那个地方不在他的管辖范围,但他依然过去救人,事后,救生员所属的公司不但没有嘉奖他,反而处罚了他,他的公司认为,如果他跑去辖区范围之外救人的这段时间里,辖区内发生了紧急状况,他就无能无力。尽管这是小概率事件,但不能保证不发生。
这个事情当时引起了很广泛的争论,虽然和医生救助路人的情况不一样,但道理有相似之处,有人说救路人是义务出手,不该担责,这种说法没有道理。
是不是说医生救路人,只要出现不测的后果,就一定要担责呢?当然不是,关键在于医生是否对患者实施了正确的方法。现在各科医生,都有治疗的指南,如果一个医生按照指南实施了正确的急救办法,即便没有效果,或者患者出现了某些状况,道理也在医生这里。反之,如果医生未按指南,责任就在医生身上。
所以,对于医生来说,是否要承担责任,和地方没有关系,在医院、在路上都是一样的,和收费与否也没关系,义务也并非免责的条件。
特殊情况下,不应该求全责备
夏学銮(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
公共场所有人疾病发作,需要救治,这是特殊的紧急状况,这样的情况下,患者需要帮助,社会也需要这样的风气,医生本身的职业道德也会让他伸出援助之手,这是一种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应该赞扬和鼓励,至于专业还是不专业,可以暂时不考虑。恰好有专业的医生在场,当然最好,倘若没有,其他的医生勇敢伸手,至少也比没有帮助要好。
我们时常会看到这样的报道,有人见义勇为救了人,事后别人问他,“当时你怎么想的?”而见义勇为的人通常会回答“什么也没想,就去救了”。事实也如此,如果一个人在紧急状况发生时,还思前想后,想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要不要承担责任,那么也就不可能出现见义勇为的现象了。所以我们才赞扬、奖励见义勇为的行为。
医生救人也一样,一般情况下都发生在紧急状况下,他救死扶伤、勇于担当的精神本身就值得赞扬。至于后果,救活了是好事,如果没救过来,至少也比没救好吧,所以,总来的来说,不应该担责任。
反过来说,在危机发生之时,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就已经很不错了,如果非要他担当必须救活、救好的责任,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当然,从某些角度来说,医生和普通人不一样,他有专业的知识、职业的伦理,还有自身的价值。在遇到急病病人时,往往会站出来施以援手。这样的情况不仅是医生,还有警察、消防员、社会工作者等特殊的职业,这些职业往往带有一定的神圣性,他们的职业伦理中本身有帮助别人、救死扶伤的价值,因此,更容易自然而然地站出来,这是好事,是人类社会中值得珍惜的东西,不应该过分苛责。有人遇到小偷,恰好有个休假的警察,他可能毫不犹豫地就去抓小偷,假如没抓住,小偷跑了,难道我们要苛责他没抓住小偷,致使被偷者损失了财产吗?
还有一种情况,即实施救助的医生真的犯了某些技术性的错误,这样的情况难免会发生,这时候,即便真的要追究责任,他们自己也觉得自己有责任,但我觉得也应该加以减免。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他们是见义勇为,是救死扶伤,有好的初衷,也行动了,比见死不救要好得多。其次,这样特殊情况下,他们本身没有准备,各种工具药物之类的医疗条件也都不具备,能够进行的往往也是很简单的处理,别人也不应该求全责备。
当今社会,价值混乱、道德滑坡屡屡成为人们诟病的焦点,功利主义、金钱拜物教盛行。这样的情况下,社会尤其需要救人于危难的精神,需要勇于担当的精神,而不是去不断地否定它、甚至解构它。这可能让本已经稀缺的高尚更快地分崩离析。
我们处在一个转型时代,不仅是社会经济在转型,价值、文化、精神也在转型,但转型并不意味着一切高尚都不再需要,恰恰相反,转型期的混乱,更需要那些神圣的价值,更需有人做出榜样,一点一滴地扭转社会风气,重建高尚。在过去的时间里,许多美好的东西已经被毁掉了,信任、互助、无私等。
即使是医生、警察这些带有神圣性的职业,也出现了很多负面的问题,使得人们看待他们的时候,变得更加苛刻,但显然,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我们反感和排斥坏的现象,但不能因此就连好现象都加以苛责,那只会使事情变得更坏。
记者手记,何以援天下?
《孟子》中,淳于髡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答,“礼也”。又问,“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孟子答“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不是每一个人都和孟子一样,恰恰相反,历史上有太多不通权变的笨蛋了,有被调戏了就自杀的,有被人拉了手就剁手的、还有掉进河里宁可淹死也不肯被人拉起来的……
医生救人,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出了错承担责任,也是理所当然。但在工作之外、在逆旅穷途、在条件匮乏之中,突然遇到急病患者,又该怎么办?我想,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有医生“援之以手”,尽管这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工作场所,这就是孟子说的“权也”。那么,相应地,我们能否在责任的方面,同样也有所“权变”呢?否则,谁还敢帮助别人呢?
在淳于髡和孟子问答的最后,淳于髡问孟子“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孟子说,“嫂溺,援之以手,天下溺,援之以道。子欲手援天下乎?”只有以道援天下,手哪里援助的过来?
医生救助急病的路人,就如同救助溺水者,是援之以手。如果有一天,当医生再也不敢援手,是否就是“天下溺”?那时候,我们又何以援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