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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到了!五年前的杀医凶手 被执行死刑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2017-03-01 08:03   分享道
2017-01-12 14:45来源:南方日报作者:何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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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东莞中院获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该院于 10 日依法对卢德坤等数名罪犯执行死刑。另外,在一起众人合谋制毒贩毒案件中,两名主犯被处决。

5 年前,2011 年 8 月 16 日,卢德坤手持菜刀,在东莞市长安医院神经内科猛砍两名医生,导致该院刘志霖医生死亡,伊峰辉医生重伤。

2011 年 1 月起,被告人卢德坤(34 岁,陕西汉阴人)因面肌痉挛先后三次到东莞市长安医院就诊。1 月 30 日,卢德坤再次到长安医院就诊,该医院副主任医师刘志霖为卢德坤诊断开药。卢德坤服药后自认为病情恶化,又到北京等地的多家医院就诊。卢德坤主观认为系刘志霖的诊治错误导致自己花费数万元,且妻子为此与其离婚,遂决定报复刘志霖。

2011 年 8 月 16 日上午,卢德坤在一百货店购买了一把菜刀。当日 14 时许,卢德坤携带菜刀来到长安医院三楼,趁刘志霖在诊室为他人看病不备之机,拿出菜刀向刘志霖头部、颈部、躯干、四肢等部位猛砍,致其受伤倒地。在旁边诊室接诊的医生伊峰辉听到声响外出查看,卢德坤又持菜刀追砍伊峰辉,在伊峰辉的头部、躯干、四肢等部位砍击多刀。后卢德坤被闻讯赶到的医院保安人员控制。刘志霖虽经抢救,但终因被锐器砍劈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全身多处创口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伊峰辉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

称作案时存在「精神障碍」

2012 年 9 月 7 日,东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卢德坤死刑立即执行,卢德坤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以其作案时存在精神障碍,且刘志霖医生对本案有过错为由,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请处罚。2013 年 4 月,广东省高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一审中卢德坤的辩护律师李继华根据卢德坤 8 月 10 在北京天坛医院的检验报告中卢正处于严重焦虑状态,有抑郁症症状,而认为卢德坤在案发时可能存在精神障碍,要求为卢做精神司法鉴定,此要求法院未予采纳。

东莞中院认为,被告人卢德坤持菜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卢德坤仅凭个人主观臆测,认为系医生诊治加重其病情,为泄私愤蓄谋报复他人,准备犯罪工具,在医院公然持刀乱砍无辜的两名被害医生,杀死一人并致一人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大。

东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卢德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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