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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经典老药 「二甲双胍」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2017-02-27 14:06   分享道

糖尿病治疗药物众多,如果要从中评选出目前临床应用最广泛、疗效证据最充分、卫生经济学效益最高的单药,二甲双胍是当之无愧的冠军。

 

从一度在退市边缘挣扎,到如今的「首选、全程药物」,是越来越多的循证医学证据奠定了二甲双胍在糖尿病治疗领域的王者地位。

 

自 2014 年版《二甲双胍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发布以来,该共识已成为临床医生正确认识、合理使用二甲双胍的重要学术参考文献。

 

近两年来,针对二甲双胍的研究涌现出了一些新的临床证据:

 

如 2016 年发表的中国最新二甲双胍联合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临床研究显示,无论单药还是联合治疗,二甲双胍均能有效降低 HbA1c;

 

2015 年 ADA/EASD 立场声明,建议放宽二甲双胍用于中度肾功能不全 T2DM 患者的限制;欧洲版说明书已删除慢性心力衰竭的禁忌证;

 

2015 年,中国研究显示,短期胰岛素强化治疗后,以二甲双胍为基础的口服降糖药治疗能有效改善 ir、更好地控制体重及成本-效益比更佳等。

 

因此,内分泌临床专家、药学专家对 2014 年版《二甲双胍临床应用专家共识》进行了更新,最新的共识于  2016 年 10 月发表。

 

新版共识对于二甲双胍的剂量,单药及联用疗效以及用药注意事项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论述,并提供了相关推荐意见。尤其是大家关心的特殊人群用药问题:

 

 

 

二甲双胍在特殊状态下的应用

1. 老年患者

 

 

使用二甲双胍没有年龄限制,但对于 65 岁以上患者,建议每隔 3~6 月监测肾功能。

 

2. 儿童

由于缺乏充分证据支持,暂不推荐二甲双胍用于 10 岁以下儿童。

 

3. 孕妇

二甲双胍在妊娠期用药分级中为 B 类药物,没有增加胎儿畸形和新生儿并发症的风险,在控制孕妇体重和改善胰岛素抵抗等方面具有优势。

 

但我国药监部门尚未批准将二甲双胍应用于妊娠糖尿病孕妇。

 

4. 肝功能不全

二甲双胍不经过肝脏代谢,不存在肝毒性。只是在血清转氨酶超过 3 倍正常上限或有严重肝功能不全时才需要避免使用。转氨酶轻度偏高时应对肝功能进行密切监测。

 

5. 肾功能不全

二甲双胍本身对肾功能没有影响,临床上见到蛋白尿就停用二甲双胍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

 

建议通过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来调整剂量:eGFR ≥ 60 时无需减量、45~60 之间需减量、小于 45 时禁用。

 

6. 造影检查

为防止肾脏短期负荷过重、避免二甲双胍蓄积,有关指南曾建议在使用造影剂前暂停二甲双胍。

 

《共识》指出,造影前 2 天停用二甲双胍仅适用于肾功能异常患者;对于肾功能正常的糖尿病患者,造影前无需停药,但建议在造影检查后停药 2~3 天,复查肾功能正常后再继续用药。

 

以上关于二甲双胍在特殊状态下的应用简介内容摘自张征医生的「解读《二甲双胍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16 版)」一文,该文章对比了新旧共识的区别,对于如何正确认识并合理使用二甲双胍有重要指导意义。

文章来源:丁香园  http://mp.weixin.qq.com/s/w0Ckru08cv0t1qgvye5C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