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将于9月1日施行,这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产生重要影响。修订后的规定推出了很多创新举措,其中最吸引笔者的一点就是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如此一来,高校的创新功能被激活了重要的一端,对国家和社会的创新创业可谓意义重大。
高校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最为重要的创新力量之一,很多重要的创新科技成果都源自高校。只是按照原有的轨迹,高校创新一般产生于教研室,多产生于学校的实验室和教师的研究推动,学生往往参与不多。
教学相长,教与学需要交往互动。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就可以激活创新的学的一面,让学生参与到创新中来,甚至是主导一些创新。大学生,正是长知识的阶段,思路开拓,敢闯敢试,正是创新创业的黄金时段。根据研究,科学家的职业高峰是在中青年阶段。因此,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活一个国家和民族创新能力,其重要性不管怎么估量都不为过。
根据国外经验,很多重要的科技公司,都是由大学生创办的,而且很多是在未完成学业就创办的:创办微软的盖茨、创办脸书的扎克伯格、创办甲骨文的埃里森……创新创业,很多时候就是灵光一现,很多时候心动不如行动。一个很好的创意,过一段时间等拿到学位再去做,或者已经一文不值了,或者已经失去了最好的时机,或者仅仅是没有了一试的勇气,最后湮灭无迹了。
全民创新、万众创业正轰轰烈烈,这时候更要给年轻人机会,这也是给创新创业一个机会。成功了,是国家和社会的幸事;失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年轻人输得起,大可以从头再来。我们需要的,是给大学生,铺好前路,谋好退路。铺好前路,就是尽量创造让大学生创业的条件,为他们提供支持,新的规定简化休学批准程序、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等都属于这一类,若能有资金、场地、孵化器等方面的支持就更好。谋好后路,就是让大学生创新创业有路可退,新规定中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等规定很到位。有了退路,大学生创新创业就可以更大胆些,成功的可能性自然也就大许多。
一个可让年轻人更“鲜活”的规定,必须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