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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与婴儿在医院死亡 家属设灵堂索赔120万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2017-02-23 03:51   分享道
2012年03月29日08:24


死者的女儿抱着母亲的遗像 高伟 赵斌 摄
一高危产妇在省妇幼保健院分娩 大人小孩都没保住
家人设灵堂逼停医院门诊家属索赔120万 医院只赔20万
截至昨天,发生在云南省妇幼保健院的医疗纠纷已经持续了4天。3月25日上午10点30分,35岁的舒丽在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产下一个4.215千克的女婴,40分钟后,女婴死亡。3月26日凌晨1点30分,舒丽因为产后大出血死亡。3月27日,舒丽的家属在医院设起灵堂,医院秩序大乱。从周一起,所有门诊被迫停诊。
昨天,在警方的介入下,灵堂被撤。家属的索赔金额从200万元降到180万,又降至120万元。医院也将“抚恤金”从1万增加到10万,再到20万元。因双方分歧较大,今天早上9点,双方将继续协商。
医 产妇入院时即接病危通知
3月25日8时20分左右,35岁的舒丽到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分娩。住院的同时,医院就给舒丽的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诊断一栏里写了9项病危的原因。
据了解,当天下午2点左右,舒丽的血压就很低,超声检查显示,她的腹腔大量积液。下午3点,病危的舒丽被推进手术室进行抢救。医院提供的护理记录显示,当天下午5点28分,病人心跳停止,进行了胸外心脏按压。赵副院长说:“下午6点10分,病人恢复心跳,继续对症支持治疗。”
而舒丽的丈夫陈先生回忆说,上午10点30分左右,他在产房外听到婴儿哭声。“大约一个小时后,院方通知我们小孩没有保住,但至今我们没有见到小孩的遗体。”陈先生说,“一张病历文件上记录了孩子死亡的时间为11点10分,而另一张病历材料上写着上午11点10分左右,舒丽还在难产。”相互矛盾的病历记录,让陈先生认为,医院肯定有问题。“当时还有一名妇女在生孩子,就因为这样,我的孩子才被耽误了。”
早在25日下午5点左右,舒丽的家人就赶到医院并报了警。舒丽的二姐说:“后来派出所来了两名警察,一直陪着我们,但我们进不了手术室,根本无法得知手术室里的情况。”
舒丽死后,本来就很不信任医院的陈先生一家,在从医院拿到复印的病历之后,情绪更加激动。陈先生认为“病历很多地方都被改过”!
闹 30余人在医院设立灵堂
27日中午,舒丽的家属称“找不到领导”,在医院的大厅设立了灵堂,摆起花圈,并且当天夜里住在医院大厅。本来他们打算将舒丽的遗体也摆放在大厅中,但经过多方协调,遗体暂时被放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的太平间里。
“他们躲着不见我们。我们找遍了医院所有的房间也找不到领导,没有办法,只有在医院大厅设置灵堂,我们家最后来了30多个人。”陈先生说。
昨日上午,死者家属在医院门外见到赵副院长后,立即上去拉住赵副院长。“从早上9点30分到下午1点,他们连厕所都不让我上。”处理过很多起医疗纠纷的赵院长后来告诉记者,这还是他第一次被患者家属“挟持”。
纠纷 警方介入灵堂被撤
昨天上午11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收费室大门紧闭。大厅的门口低低地挂着一条白色横幅。地上是一套简易的铺盖,陈先生和亲戚们就是在这里住了一夜。从周一开始,医院门诊就被迫停诊。
7楼的会议室里,谈判正在进行。有五华区卫生执法监督局、五华警方、死者家属、院方、媒体记者等参加的这场协商,在各种细枝末节上纠缠。赵副院长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取消灵堂;第二,心平气和,家属组织5人谈判;第三,双方自愿谈判。”五华区卫生执法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第三点属于他们的职权范围。对于另外两条,五华分局一名民警说:“取消灵堂是必须的,这不是开玩笑。”40分钟之后,灵堂被取消。
赵副院长介绍说,舒丽曾生过两个孩子,流产两次,这次是第5次怀孕。“她经抢救恢复了自主呼吸后,我们请了附二院等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病人已经稳定可以转院治疗,那家医院也腾出了ICU的床位。可是家属拒绝了。”至于家属说的,他们是找不到领导来处理问题才设了灵堂。赵院长表示,事情一发生,他就来到手术室处理问题,不存在院方推脱责任的情况。
对于患者家属提出的上百万元索赔,赵副院长表示:“病人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任何事情都应依法按照公平原则来处理。”
●声音
3个因素导致医疗纠纷变医闹
医疗纠纷是如何演变成“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的“医闹?云南省某医院医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分析,这是3个因素造成的。首先,如果医院存在躲避家属的行为,家属的情绪会更激动;其次,公安第一时间没有取缔灵堂,纵容了家属;第三,卫生行政部门处置权有限,拿不出关键证据,并给家属一种监督部门和医院“一家人”的误区。
“第三方调解”机制成功调解医疗纠纷
2009年,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成为“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试点。省三院成立新的医院管理机构,名称为“医院管理委员会”。医院管理委员会由3方代表组成。政府与上级部门代表约占一半成员。医院管理者与职工代表占四分之一。社会各界代表,如主要服务的社区、企业、行业等的代表,约占四分之一。
在最初的设想中,医院管理委员会把与医院服务公益性的部门集中起来,把医院的管理者和职工代表加入进去,再把社会服务对象的代表吸收进来,共同构成一个决策和监督机构,将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的三权分离,即对医院的重大事项作出判断和决策,把握办院方向,保证医院不偏离公益性服务目标。
涉及各行各业的委员会,不仅对提升医院服务质量起到重要的作用,更肩负着公众寄予的解决“医疗纠纷”的厚望。这一改革试图改变医疗纠纷在本院医务部解决的局面,因为这样传统的方法,很不容易赢得家属的信任。用一位相关专家的话说,就是“医院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谁会相信医务部呢?”
然而,随着改革的推进,医院管理委员会解决“医疗纠纷”的功能越来越被弱化。之后,医疗纠纷又被推给了医务部。
2012年3月,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玉溪处理医疗纠纷的交流材料引发讨论。
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玉溪市共受理医患纠纷24起,成功调解22起,成功率为91.7%,玉溪市没有发生一起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玉溪市的做法是,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成立了“玉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玉溪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处理市、区所属医疗机构发生的各种纠纷,从而开辟了一条处理医疗纠纷的新路。
侯玉才 江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