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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大医院医疗事故致胎儿死亡 产妇成植物人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2017-02-23 03:41   分享道
时间:2012年03月05日   来源:正义网

“入院时,医生说大人和孩子都很好啊!”
  对于今年27岁的李云元来说,时间早在一年零两个月前就停滞了……2010年12月,李云元去医院生孩子,结果却是孩子没能保住,自己再也没有醒过来。昆明医学会的诊断是缺氧缺血性脑病、一定植物状态。昨日,在安宁市昆明滇大医院(下称滇大医院)三楼的住院病房内,躺在病床上的李云元,睁着眼睛、张着嘴,母亲在一旁轻声呼唤她,她没有意识,只是睁着眼睛看着……
  家属讲述 开始医生说大人孩子都很好
  李云元的丈夫王先生清楚地记得,2010年12月20日,妻子快临盆了,便来到了滇大医院生产。在李云元怀孕期间,因为身体很好,都没有休息,甚至怀孕期间没吃过一颗药,“她在昆钢医院、安宁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都检查过,很健康。”王先生说,他们最后决定到滇大医院生产。
  李云元于20日晚上9点到了滇大医院,“当时医生检查后说,大人和孩子都很好,可以顺产。”王先生说,因为看到妻子很疼,便告诉医生剖宫产,“医生说顺产最好”。
  接着 孩子生下来已没了心跳
  21日凌晨4点40分,李云元自己从5楼下到4楼准备手术。王先生说,当晚停了两次电。一直到早上7点10分,手术都没有结束。一位医生出来告诉他,“孩子胎心减弱,要剖腹,要求家属签字。”王先生立即签了字。一个小时后,院方告知王先生,他的妻子产下一个男婴,但是生下来时已没了心跳,院方抢救了20分钟,已无能为力。王先生只好告诉医生放弃抢救孩子。“从我媳妇被推进产房到孩子死亡,我们不知道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院方没有对我们做过任何解释。”
  最后 妻子竟然成了植物人
  王先生说,当天上午10点30分,一名医生再次从手术室出来,“她说我媳妇大出血,为了保命,要切除子宫。”王先生情急之下签了字。下午3点30分,医院下了病危通知,这次王先生没有签字。“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让他更接受不了的是,下午5点,院方说他的妻子已经抢救过来了。“可是我媳妇却完全没有意识了,医院说叫我们转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转到该院治疗时,王先生从这家医院的医生那里知道,妻子在手术过程中心跳曾停止了4分钟。“那个医生告诉我们,要做好思想准备,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这结果就是她成了植物人。”
  医疗鉴定 判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2011年6月,王先生委托昆明医学会对这次事故进行鉴定。今年1月10日医学鉴定有果。
  昆明医学会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调查和专家的诊断,鉴定结果显示,滇大医院在为李云元及孩子提供医疗服务中存在过失行为:产程处理不当,错误使用缩宫素(无缩宫素使用指征),引起胎盘早剥,胎儿宫内窒息,致李云元死产,胎儿死亡;术前准备不充分,在未备血的情况下行剖宫产,导致李云元发生产后出血,抢救不力。以上行为违反了产科临床诊疗常规,与李云元死产、目前李云元缺氧缺血性脑病及植物状态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昆明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为:事故等级判定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滇大医院负主要责任。
  院方声音 承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滇大医院自称只负责后勤的主任陈春珍承认:“医学鉴定结果说明医院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同时,陈主任也表示,造成事故,家属也负有一定的次要责任,但他并没有明确家属的次要责任是什么,一再表示自己只是负责后勤。
  陈主任说,院方与李云元家属之间达成了一定协议:医院同意患者转到另家医院后,会请相关专家对病人进行诊治,并且提供病房供家属居住。但在给病人的护理安排和给家属的补贴上,医院和家属一直无法统一。对于家属方提出的聘请24小时护士护理,陈主任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护士和护工是不一样的,何况是24小时,我们只能提供一级护理。”陈主任说,另外,他们也满足不了家属所说的“护工各方面必须要家属满意”的条件。
  “医疗上的事故哪个医院都可能摊上,医生肯定是没有坏心的。”陈主任表示,目前,滇大医院面临政府规划搬迁,他们仍会和患者家属进行充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