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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产妇死亡只是概率问题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2017-02-23 03:36   分享道

(龚晓明,上海市第一妇婴医院妇产科医生,中国妇产科网创始人)

专家:产妇死亡只是概率问题

问:湘潭产妇死于羊水栓塞的事件成为公众焦点,现在医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你认为医院处理的这个过程,从医学上看是否合理?

龚晓明:分娩这个事情本来就充满不确定因素。没有看病历和经历现场,我真的不好下判断。毕竟是当地专家下了这个诊断,如果这个诊断结果是确凿无疑的,那么我只能说,如果确实是羊水栓塞,这个结果是任何人、无论怎样处理,都有很高发生死亡的风险,即便是在医疗条件比较发达的美国。这种情况发生了,基本上没办法。

因为这个病很罕见,但是死亡又异常地高,达60~85%,一半以上的患者是在出现症状后的半小时之内死亡。国外报道的发病率,有十万分之一的,也有两三万分之一的。根据1995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监测的结果,羊水栓塞的死亡率为4.8/10万,位于产后出血和妊高征之后局第三位,占孕产妇总死亡率的7.8%。

国内文献的报导中,羊水栓塞的死亡率一般较国外偏低,在50~70%左右,1960年至1983年北京市15所医院羊水栓塞病人共76例,死亡44例,死亡率为58%。总之,这病发生迅速、凶险,病生理机制复杂,这真的是一个概率问题,一个家庭遭遇的不幸。

问:家属抱怨说,入院的时候检查一切正常,生孩子的时候也好好的,为什么一下就病危了。

龚晓明:这个病最初症状,喘呛发生会比较急,从正常的人到生命有危险的人,是会在很短时间中发生。另外,这个病不仅不好诊断,缺少一个统一的临床诊断标准,很多时候都是通过尸体解剖才能认定的。

问:你认为县级妇幼保健院具备处理这一病例的能力吗?因为家属一直在说,如果医院处理不了,他们可以转院。

龚晓明:中国的孕产妇死亡率,从1949年以前的是十万分之上千,降到现在的十万分之二三十。也就是说,在中国生孩子,基本上是一件安全的事情。我们不可能因为会出现类似的罕见病,而主张大家都去大城市生孩子,这不现实也没必要。再说,在病人生命体征不平稳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转院的。

问:你处理过这样的病例吗?

龚晓明:我遇到过,但是比较轻,病情不严重,大人小孩都康复了。

问:所以,这是产科医生必须学会处理的并发症之一?

龚晓明:是的。

专家:产妇死亡只是概率问题

问:产妇入院诊断是胎膜破了,巨大儿,医生建议剖腹产,但是家属坚持顺产,你认为这是否是个明智的决定?

龚晓明:其实巨大儿是可以选择顺产的,也不见得非要剖腹不可,当然现在医患关系紧张,医院经常为了避免出现不可控、意外的情况,倾向于建议剖腹产。

问:有网友认为,医生建议切除子宫,而家属似乎不太愿意,为这个决定耽误了一些时间,因此网友会质疑这是一个家属的失误。

龚晓明:问题是,这名产妇如此危重的情况,即便早一两个小时切除子宫,也未必能够避免死亡。现在大家时候讨论责任归属,都会倾向于推卸自己的责任。但是我仍然认为,即便做了子宫切除,这个结果可能仍然难以避免。

再说,你不经过家属同意切除子宫又是一个纠纷。你知道吗,即便你把人救回来了,切除一个子宫,即便是病情需要,没有经过家属同意,医院得赔20万。

问:与此相关的,网友们还讨论是否家人真会基于产妇的利益做出最佳决定。法律上病患可以委托家人之外的朋友为自己作决定吗?

龚晓明:可以,但是签字往往是在进入产妇签署的,在出现问题之前,谁会考虑自己会发生保子宫不保命这样的话题,而且一旦进入抢救,再让孕妇自己做决策签字不现实,只能是和她的委托人谈。

专家:产妇死亡只是概率问题

问:跟生孩子的医疗决策相关的,譬如,医生经常在手术室问“保大人还是保小孩”,该怎么解决?

龚晓明:这都是影视剧和媒体的杜撰,因为医院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当然是保大人,这是基本的医疗伦理原则。临床上不会有医生让你做这个选择题。

问:在你看来,这是罕见病例导致的厄运,但是现在医患双方僵持不下,怎么解决?

龚晓明:这是一个目前医患都难以避免的问题。由于羊水栓塞发生率低,而死亡率却异常的高,抢救成功率较低,给社会及家庭带了灾难性的后果。这个死因导致现在的医患纠纷,也是能预料到的,医院方面,只能说尽量做到诊断和治疗的规范化,另一方面,有赖于医疗保障体系的健全——一旦在发生灾难性的后果时,能够保障患者的利益。

问:我们有医疗事故仲裁,不过公众一般认为卫生局和医院是一家,没有公信力。这个状况下如何保障患者的利益?

龚晓明:我们开车要买保险,所以路上撞了车,一般不会上演全武行。但是现在每每有医患争议,都是一通打砸。我想说的是,这个出口在哪里呢?总得有个交强险一样的保险机制吧?

这种情况发生的话,即便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矛盾仍然很难平息;何况,这种(急病死亡)的情况,要抓医院的小辫子总归抓得到。

如果说医院没责任,那么家属会说,产前检查都一切正常,突然之间死了,我家里死了一个人,难道白死了?这就需要有保险的介入。如果说医院有责任,那么医院赔的钱从哪里来?还是需要从医院的收入里面来,那最后的问题还是回到一个医疗的经济问题上来。

 

我们如果为那个23/10万的死亡事件上保险,那么就有可能需要为此提高医疗的价格,现在生一个孩子定价在2000左右的时候,让医院大额度赔偿,哪个医院碰到了哪个医院倒霉,所以医疗需要一个类似像车辆保险一样的一个出口。

问:国外有没有经验可以借鉴?

龚晓明:美国的情况是上法庭,一旦医院有责任赔偿很多。但这也成为美国医疗体系的一个负担,间接导致医疗费用奇贵,最后这个针对不可抗情况的赔偿,还是会回到医疗的成本上。在我们国家医疗投入偏少的情况下,如何做到各方满意,还是需要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医闹、医务人员被打被杀都是这一矛盾的间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