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2 01:05:32) 加州姐姐的博客
“医闹”是21世界在中国出现的一个新名词!最近江苏丹阳界碑卫生院又一起因为输液造成一个3岁幼儿死亡的事故后,又发生了“医闹”。死者因支气管炎入院,皮试后输液中出现不适,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判断可能是过敏性休克所致。家属在卫生院摆花圈、拉横幅、烧纸钱,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丹阳市公安局为查清死因、固定证据,提出将幼儿尸体送殡仪馆保存,但事先没有征得家属的同意,准备运送过程中受阻,于是动用了很多人不知道的一支队伍“特勤”。有这样画面流传了出来:两位大人哭着为躺在病床上的幼儿穿衣服,病房大门内有多名家属堵着大门(也许不是家属是看热闹的人)。大门外多名身穿“特勤”制服的工作人员抬着担架进,冲破阻拦冲进病房,此时的家属不同意马上把孩子交给“特勤”,于是双方发生了肢体与言语冲突。
为什么美国没有医闹?
首先,谈谈输液:世界卫生组织早就警告过中国“滥用抗生素”,但为什么有些医院有些医生还在顽强的拼命用抗生素?是效益?是效果?在美国学习工作生活养孩子,谁都会生病、感冒、发烧,有些孩子有支气管炎,有些孩子有哮喘,可没听说谁的孩子因为这些病去医院输液,医生开抗生素药片都是很小心翼翼的。输液能治疗支气管炎吗?如果皮试阴性,为什么还会出现过敏?做的什么皮试?皮试等了多长时间?
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有医疗纠纷,美国也有。在美国听到过医生做手术,把病人的一条好腿锯掉;听说过刨腹产把新生婴儿的耳朵切掉的。但在美国为什么没有看到、听到过“医闹”?
一句话,依法办事!在一个法制健全、司法独立的国家,医疗事故纯粹是民事纠纷,没有人蓄意谋害人,到法院打官司就行了。打官司不是在医院里打,是法院;打官司也不是针对医生和护士本人,是跟医院,因为他们是被医院雇佣的人;医生、护士也不怕打官司,因为雇佣他们的医院都为他们买了保险!到时代表家属的律师,代表医院的律师,到法院解决问题,该赔多少赔多少。据说发生在美国那个好腿被锯掉的事故,医院赔了几千万美金。
另外,在美国有医疗保险的美国医院不直接收病人看病的钱,更不收押金。到医院看病只交$15或者$20美元,先看病,到时保险公司把需要病人承担的那部分帐单寄到家里。所以美国医院很少发生病人刚刚死在医院,还在催家属交治疗费的不近情理之举!
美国一般医院里,都有一个部门是专门安慰在医院去世病人家属的。人员都训练有素,和蔼可亲,是专门在感情上帮助、开导家属的。有些医院还有牧师,专门为医院垂危病人做临终祷告的。
不要把家属的诉求,简单的当成“医闹”,特别是医疗事故中突发的死亡,谁能接受的了?他们把自己生病的至亲花钱送进医院,是希望有一个好的结局,是对医院的相信。当然医生不是神,但在医疗事故突发事件中,一定让家属有一个接受现实、缓解痛苦的过程,而不是动用国家机器“特勤”去和刚刚失去孩子的父母抢尸体!具体的“特勤”是干什么的我也不知道,大概应该是对付突发状况保护人民安全的,比如恐怖袭击等。
总之,让“医闹”退出中国历史的舞台,让这个名词彻底消失,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知还需要多少年的努力?